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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计算机网入网管理条例

发布时间:2016-06-22   浏览次数:0

为完善和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管理,使校园网更好地为学院教学和科研服务,对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入网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。

第一条 单位计算机入网

(一) 凡我院计算机都可以从本单位连入校园网。

(二) 当单位计算机入网时,单位网络专管员填写《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位计算机入网申请表》,交教学资源服务中心,批准后给予认证账号和IP地址方可入网。

(三) 入网计算机的安装、调试工作由各单位网络专管员负责,有困难时,教学资源服务中心的技术人员可帮助解决。

(四) 不属于学院设备的计算机不得连入校园网。

第二条 个人计算机入网

(一)凡在家属宿舍居住的我院教职工,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申请连入校园网。

(二)入网用户到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填写《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个人网络服务申请表》,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后2个工作日内开通。

第三条 电子邮件

(一) 凡我院教职工均可申请我院域名为后缀的电子邮件。

(二)用户填写《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个人网络服务申请表》,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审核后,2个工作日内开通。

第四条 建立网络服务(应用)

(一) 我院各单位可以建立部分网络服务(应用),个人不得建立任何形式的网络服务(应用)。

(二) 单位建立网络服务(应用)时,需填写《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络服务(应用)申请表》,经教学资源服务中心审核,部分网络服务(应用)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备案并批准后,方可建立。

(三)各单位建立的网络服务(应用),应严格管理,以避免出现网络安全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