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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机教室机房安全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6-22   浏览次数:0

为加强计算机机房教室安全管理,做好机房的防火、防盗、防病毒、防黄毒、防泄密工作,进入机房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    第一条 上机人员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和安排,属于教务处安排的上机课程,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带领,统一进入机房;开放收费机房一律凭学生证或工作证登记,实行实名上机制度。
    第二条 机房要按规定安装防盗门、铁窗栏、报警器、摄像头等防盗设施,落实专人管理,无人使用时和下班及时切断电源、关窗锁门。
    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、使用明火,上机人员不得私接电源,严禁乱动电闸和消防器材。
    第四条 爱护机房设备,不得私自拆卸、搬移设备。
    第五条 严禁利用计算机观看、传播、拷贝、制作有淫秽、反动、迷信等不健康内容的信息,不得进入不健康网站,一经发现,依法查处。
    第六条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,上机者不得泄密计算机中存储的有关保密资料,不得泄露密码口令,不得私自将账号借予他人使用。

第七条 机房教室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