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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采购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16-06-22   浏览次数:0

为了保证图书馆纸质图书的采购、验收、入库及财务报销工作的科学、规范,特制定我院图书采购管理办法。

1. 纸质图书采购由教学资源中心图书馆采编部负责制定年度采购计划。

2.教学资源服务中心根据图书年度采购计划,向学院计财处申请招标立项。

3.学院计财处向通过招标确定,或经过学院批准同意续标的供应商采购纸质图书。

4.纸质图书采购注意控制各专业图书比例,注意适当向新增专业倾斜。

5.书目采购和现场采购,图书馆应注重征求师生的意见,或邀请图书选定专家小组直接参与采购活动。

6.图书目录由中标供应商提供,采编部负责所需图书的选订任务,经系统查重后,将所需书目发给供应商。

7.对已交订单的图书,由采编部按协议合同规定时间,督促供应商及时采购,并按时运送至我馆采编部。

8.新书到馆后,由采编部会同办公室开包验收。验收内容:每包图书清单的书名、书号、册数、单价及金额等是否与实物相符,及时录入图书管理系统验收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书、盗版的图书、超过我馆订单订数的图书以及不合馆藏要求的图书,应及时剔出,退回给供应商。

9.对供应商负责加工的磁条,采编部应随时抽查,并征求流通部的检测仪测试意见,对不合要求的书,退回供应商返工。

10.对核对无误的图书,编目人员要及时进行加工、编目。对每批加工、编目好的图书,核对无误后,及时将数据传入馆藏中央库中,并及时移交到各使用部门。

11.每批新书移交使用部门时,采编部人员与接受部门人员仔细核对书目清单(内容包括:索书号、书名、单价、条形码等)、册数和金额。在核对清楚无误后,由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在书目清单上签字确认。

12.图书采购全过程做到公开、透明,接受馆内外各级领导、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。

13.图书移交各部门后,由各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推广、流通、阅览服务。

14.图书馆不定期对图书进行馆藏清点。

15.图书馆对使用中轻微损毁的图书及时进行修补。

16.遗失、损毁严重无法修补的、需要剔除的图书,图书馆统一造册,经学校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,方可进行图书注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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